《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  随行付积极行动强化公众反洗钱意识

  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的健康稳定,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反洗钱法颁布至今已走过了十年时间,并取得了卓越成效。

  据统计,最近十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向侦查机关报案或移送线索近万件。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发现和接收可疑交易线索5893份,其中:接收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5267份,同比增长6.6%;筛选后对764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同比增长26.5%;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1540起,同比增长67.4%;协助侦查机关对1494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同比增长61.5%。

随行付积极行动强化公众反洗钱意识

  值《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之际,随行付积极开展反洗钱相关宣传,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制定了详细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方案,如在内部,随行付对其全国范围内的28家分公司的1千多名员工,进行了专门的反洗钱知识法规培训,增强其反洗钱的工作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线上通过金融知识普及月、反洗钱知识普及月,随行付利用官网、公众微信、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开展反洗钱宣传;线下,随行付积极走进商圈、走入社区、走近县乡,通过问卷调查、服务商网点LED滚动屏、宣传手册派发、反洗钱公益讲座等多种方式,教育公众如何警惕洗钱陷阱和防范洗钱活动,让公众了解洗钱的典型案例及危害。

  在此,随行付负责人列举了常见的洗钱形式,以提醒公众防范风险,如信用卡套现洗钱、诈骗洗钱、集资洗钱、网络赌博洗钱、毒品洗钱、走私洗钱、腐败洗钱、传销洗钱、地下钱庄洗钱等。此外,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洗钱罪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随行付提醒公众,从“我”做起,通过个人点滴行动,助力反洗钱:

  一、选择正规的支付机构,保障个人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二、办理业务时,主动配合金融及非金机构进行有效身份识别

  三、妥善保管自己的有效证件、账户等,避免不法分子的盗用引发的风险

  四、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保持警惕,如有可疑及时举报

  五、远离网络洗钱